第三军医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
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科教兴国战略,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深化我国医学学位制度改革,加速医学高等教师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教师的需求,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04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面向全军院校招生100名。
一、报名
㈠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医学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全军各医学院校和军医学院的军队在职教学工作人员。
㈡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必须):重庆地区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cqjw.gov.cn,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30日;其它地区网上报名网址请参考学位中心公布的各省级联考主管部门确定的报名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4.html),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
2.现场报名(必须):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认真填写《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获得方式:①向我校训练部研究生处索取;②在我校主页下载www.tmmu.com.cn;③在我校训练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④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http://www.cdgdc.edu.cn),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重庆地区现场报名地点为重庆大学,外地考生现场报名地点为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至31日。
注:①《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填写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保留用于现场报名;一份附考生本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及军官证复印件交我校训练部研究生处备案进行资格审查(我校根据考生提供信息,于面试及录取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②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00。③报考我校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需交纳60元考试费,可直接到我校训练部研究生处交纳或通过邮局汇款交纳。
3.招生专业
|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 071003 |
生理学 |
|
100209 |
护理学 |
| 071005 |
微生物学 |
|
100210 |
外科学 |
| 071006 |
神经生物学 |
|
100211 |
妇产科学 |
| 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
100212 |
眼科学 |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
100213 |
耳鼻咽喉科学 |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100214 |
肿瘤学 |
| 100102 |
免疫学 |
|
100215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
100217 |
麻醉学 |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100201 |
内科学 |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100202 |
儿科学 |
|
100403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 100203 |
老年医学 |
|
100405 |
卫生病毒学 |
| 100204 |
神经病学 |
|
100406 |
军事预防医学 |
| 1002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
100706 |
药理学 |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110802 |
后方专业勤务 |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
|
二、考试
㈠考试时间
| 10月23日8:30-11:30 |
10月23日14:30-17:30 |
|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
英语 |
㈡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有政治理论、英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于面试时单独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它科目为全国联考;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
㈢考试地点
考生报名所在省(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考试点。
㈣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国务院学位委员办公室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复习指导》,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专科课、专业基础课参考我校当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
我校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结合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培养
㈠培养期限
培养期限一般为3年。
㈡培养内容
⒈课程学习:学员经录取后进入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时间1年。采取脱产住校学习形式,主要学习英语、政治、专业基础和专业等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
⒉教学实践:按照培养计划,参与教学实践,完成一定课时的教学工作。
⒊课题研究:导师指定研究方向或结合考生本人教学工作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教学实际进行选题,选择合适学生本人的研究方向,完成科研论文。
㈢学位授予
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相应专业科学学位。
五、学费
每生收取招生费、教学费、管理费共计20000元。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医疗费、课题研究费由学员或单位另行自理。
六、管理
学员学习期间,按我校学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主管部门:第三军医大学训练部研究生处 (联系人:何勇涛)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邮编:400038)
联系电话:023-68752087 传 真:023-68752039